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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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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圍及用量:可用于食品分類系統(tǒng)中07.0焙烤食品類產(chǎn)品。最大用量不超過200g/kg。
建議用量和用法:即溶吉士粉可按1份吉士粉3-3.5倍清水或純牛奶充分攪拌至光滑細膩即可,其他幾類吉士粉可按照
生產(chǎn)需要添加或按1份吉士粉溶于3-5份清水或鮮奶攪拌均勻,邊煮邊攪拌。
執(zhí)行標準:GB 26687-2011
保質期限: 18個月。
貯存條件:請置于陰涼干燥處。
包裝規(guī)格:2.5kg×6,1kg×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