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康師傅”,買到手的竟是“康帥傅”;想喝“娃哈哈”,拿到的卻是“娃恰恰”;還有“思念”變成“恩念”、“奧利奧”成了“粵利粵”……
這些“山寨食品”多為“傍名牌”,有的甚至是三無產品,充斥在大大小小的路邊店、農村市場,成為食品“模仿秀”的一種主要表現形態(tài)。
“模仿秀”發(fā)展到一定程度,一些正規(guī)企業(yè)也因產品包裝、商標相似,卷入侵權糾紛。就在今年3月1日,因包裝、設計風格相同或近似,產品名稱近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終審判決蒙牛旗下“未來星”產品對伊利“QQ星”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伊利公司215萬元。2015年,知名的“金絲猴”因仿冒費列羅而被罰194萬元。
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新京報記者對食品界上演的這些“模仿秀”進行盤點,希望消費者擦亮眼睛,不再受誤導。專家認為,食品模仿風大行其道,說明存在監(jiān)管盲區(qū),加上成本高,被侵權企業(yè)維權也存在相當難度,相關法律懲罰力度亟待加強。
“山寨食品”層出不窮
近年來,多款知名食品、飲料未逃過被“山寨”的命運。例如,模仿“大白兔”的“小白兔”、模仿“旺仔”的“王仔”,模仿“娃哈哈”的“娃恰恰”、模仿“思念”的“恩念”、模仿“康師傅”的“康帥傅”、模仿“奧利奧”的“粵利粵”等。這些食品的名稱和包裝與名牌食品頗為相似,消費者如不仔細辨認,很容易將其混淆。
這些現象也引起過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的關注。據不完全統(tǒng)計,近十年來全國各地工商和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針對山寨食品的查處行動已達百余次,但這些價格低廉的“山寨食品”在一些偏遠或農村地區(qū)仍有不小的市場。河北農村地區(qū)一位批發(fā)部老板告訴新京報記者,很多村民并不了解這些產品和真正的名牌食品有什么區(qū)別,即使年輕人了解一些,但因價格遠比城里賣得便宜,看上去又都差不多,所以還是會買,這些食品還常常成為當地逢年過節(jié)走親訪友的隨手禮。
作為被“山寨”最多的食品企業(yè),娃哈哈集團方面曾公開透露,這種涉嫌侵權產品對娃哈哈造成了巨大損失。娃哈哈集團1991年成立打假辦,每年投入近千萬元,但仍追趕不上不法分子侵權的步伐。維權成本高、訴訟周期長,判賠數額低,訴訟舉證難等種種因素使得維權之路漫漫。
據報道,2012至2014年,平均每年侵犯娃哈哈商標案件247起。
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yè)研究員朱丹蓬說,被侵權的食品企業(yè)維權難度也很大,人力成本、營銷成本大,光靠企業(yè)自身維權是很難的。
這些年我們遇到的山寨食品
河南產杏仁露也標河北“承德”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露露”杏仁露,也多次遭遇“山寨”,如“禧寶露杏仁露”、承德杏仁露等。更有甚者,一款產地為河南焦作的杏仁露,竟然在罐體上標上“承德”二字。
“六個核桃”親戚多
“六個核桃”也成為被“山寨”最多的飲料之一。如“六仁核桃”、“六大核桃”、“六顆核桃”、“六億核桃”、“六果核桃”、“金六核桃”、“六個野生核桃”、“六個石磨核桃”等十余款。
“粵利粵”餅干廣告詞都不改
“粵利粵”、“粵利奧”、“奧利棒”……產品外包裝為清一色的藍色,包括產品構圖方面都與正品“奧利奧”餅干極為相似。有的廣告詞都不改:“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
“士力架”變身“士加力”
因“橫掃饑餓”廣告而被大家熟知的“士力架”也有不少山寨產品,“給力架”、“土力架”、“士加力”……其中,“士加力”跟“士力架”最為相近,外包裝在字體、主色調等方面都很相似。
相似、模仿引發(fā)侵權糾紛
更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食品行業(yè)內暢銷產品侵權案件高發(fā)。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fā)現,在三無產品、山寨的“傍名牌”食品充斥農村市場的同時,一些正規(guī)企業(yè)也因其產品相似卷入侵權案件。其中,不乏知名企業(yè)的身影。
“未來星”侵權“QQ星”
2016年3月,伊利就蒙牛旗下“未來星”產品涉嫌侵權伊利“QQ星”向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提起訴訟。伊利公司認為,被控侵權產品(2015年4月上市的蒙?!拔磥硇恰保┌b、裝潢與伊利公司的產品(2012年上市的伊利“QQ星”)包裝、裝潢在組成要素、設計風格等方面相同或近似,產品名稱也近似,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極易產生對產品來源的混淆和誤認。
今年3月1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終審判決,蒙牛公司構成對伊利公司的不正當競爭,判令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產品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涉案海淀區(qū)某超市立即停止銷售涉案侵權產品,同時蒙牛公司應當消除影響,并賠償伊利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15萬元。
在一些網絡電商平臺,新京報記者發(fā)現,訴訟中所涉及的包裝、裝潢與伊利公司“QQ星”相似的“未來星”產品仍有銷售。對此,蒙牛方面回應稱,包裝升級的未來星妙妙產品將于本周上市,對終審判決前已經生產的產品,將按照判決書的相關要求進行妥善處置。
對于該案件,蒙牛方面回復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解釋稱,“未來星”本身是一款知名商品,研發(fā)推廣投入巨大,其卡通形象來源于知識產權方的合法授權,“未來星”品牌在顯要位置突出顯示,明確標注了蒙牛商標和生產廠家,消費者不可能把“未來星”單品誤認為其他廠家的產品。因此“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但我們會對其充分尊重,履行判決?!?br />
“金絲猴”仿冒“費列羅”被罰
2014年6月3日,意大利費列羅有限公司狀告上海金絲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仿冒其巧克力產品。
上海金絲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2013年11月起生產巧斐羅榛果威化巧克力,該款巧克力的造型為金色褶皺錫紙球狀包裝+頂部白底心形小標貼+咖啡色底托,與意大利費列羅有限公司所注冊的第G783985號立體注冊商標的外形相近似,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2015年,上海工商部門認定,金絲猴構成了商標侵權行為。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浦東新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并罰款人民幣194萬元。
“紅天牛下”仿冒“紅?!?br />
2015年,南京工商部門查處一批仿冒“紅?!逼放频娘嬃稀凹t天牛下”。該款飲料包裝上,在醒目的“紅牛”商標中間寫著小小的“天下”二字。
值得注意的是,該產品瓶身包裝標有兩個注冊商標,一個是“紅天”,一個是“牛下”,并排使用,乍一看好像就是“紅?!憋嬃稀o嬃习b上標明的生產商為蘇州市康仕達食品有限公司。經查詢,“紅天”和“牛下”注冊商標已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宣告無效。
執(zhí)法人員認為,這種以使用兩種注冊商標并列,但突出“紅”以及“?!眱蓚€字,與商標持有人的注冊商標近似,主觀故意性明顯,極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屬于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行為。
“營養(yǎng)怏線”被訴遭查封
2012年,長沙哈旺有限公司推出與娃哈哈“營養(yǎng)快線”乳飲料不同類的豆奶品類,搶注“營養(yǎng)怏線”商標。包裝上“怏”字藝術體書寫,與“快”字非常相似。同年8月,娃哈哈集團以哈旺公司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5年,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法院依法查封了長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淮安海納百川飲品有限公司等企業(yè)名下的商標財產。歷時四年之久的杭州娃哈哈集團訴“營養(yǎng)怏線”傍名牌案進入強制執(zhí)行階段。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也裁定長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申請的“營養(yǎng)怏線”商標違反《商標法》,予以撤銷。
■ 專家聲音
食品侵權監(jiān)管與懲罰力度亟待加強
無論是打擦邊球的山寨仿冒,還是法律裁定的侵權行為,都與食品行業(yè)內的“浮躁之氣”有關,“走捷徑,掙快錢,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和意識薄弱”。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yè)研究員朱丹蓬認為,一味追求用低成本創(chuàng)造高利潤,由此導致模仿、侵權的事情多發(fā)?!爸袊袌鎏?,渠道太深,也給這些行為提供了土壤”。
廣東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江志宏認為,知名企業(yè)商標及其產品被非法搶注或仿冒,可要求商標委撤銷仿冒商標。但目前商標侵權官司的程序較為漫長。這容易給仿冒者“鉆空子”的機會,“等正規(guī)企業(yè)把仿冒商標打掉,賣山寨貨已經賺夠了,大不了再換個地方換個仿冒對象繼續(xù)做”。
他指出,目前我國對假冒偽劣、侵權等案件的懲罰力度仍不夠強,多以罰代刑,導致侵權現象屢禁不止,多頭管理也難協(xié)調。
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多次對媒體表示,“傍名牌”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已成為知名企業(yè)共同的煩惱。宗慶后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多次提出修改、完善《商標法》的建議,他認為必須要堅持嚴刑峻法,才能讓不法廠商沒有空子可鉆,才能營造誠實信用的社會經濟體系。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知識產權研究所教授陳麗蘋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認為,監(jiān)管部門的執(zhí)法也需加強,“一些農村地區(qū)的山寨食品往往不僅存在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的情況,很多時候食品本身質量也不過關,這就涉及違反《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需要加大打擊力度”。
今年兩會上,《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成為自1993年施行以來的首次修訂。有著“市場經濟憲法”之稱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時隔24年終于迎來首次修訂。
修訂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首次增加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條款,同時細化了各類惡意仿冒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讓違法成本大于違法收益。
這些“山寨食品”多為“傍名牌”,有的甚至是三無產品,充斥在大大小小的路邊店、農村市場,成為食品“模仿秀”的一種主要表現形態(tài)。
“模仿秀”發(fā)展到一定程度,一些正規(guī)企業(yè)也因產品包裝、商標相似,卷入侵權糾紛。就在今年3月1日,因包裝、設計風格相同或近似,產品名稱近似,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終審判決蒙牛旗下“未來星”產品對伊利“QQ星”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伊利公司215萬元。2015年,知名的“金絲猴”因仿冒費列羅而被罰194萬元。
在3·15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新京報記者對食品界上演的這些“模仿秀”進行盤點,希望消費者擦亮眼睛,不再受誤導。專家認為,食品模仿風大行其道,說明存在監(jiān)管盲區(qū),加上成本高,被侵權企業(yè)維權也存在相當難度,相關法律懲罰力度亟待加強。
“山寨食品”層出不窮
近年來,多款知名食品、飲料未逃過被“山寨”的命運。例如,模仿“大白兔”的“小白兔”、模仿“旺仔”的“王仔”,模仿“娃哈哈”的“娃恰恰”、模仿“思念”的“恩念”、模仿“康師傅”的“康帥傅”、模仿“奧利奧”的“粵利粵”等。這些食品的名稱和包裝與名牌食品頗為相似,消費者如不仔細辨認,很容易將其混淆。
這些現象也引起過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的關注。據不完全統(tǒng)計,近十年來全國各地工商和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針對山寨食品的查處行動已達百余次,但這些價格低廉的“山寨食品”在一些偏遠或農村地區(qū)仍有不小的市場。河北農村地區(qū)一位批發(fā)部老板告訴新京報記者,很多村民并不了解這些產品和真正的名牌食品有什么區(qū)別,即使年輕人了解一些,但因價格遠比城里賣得便宜,看上去又都差不多,所以還是會買,這些食品還常常成為當地逢年過節(jié)走親訪友的隨手禮。
作為被“山寨”最多的食品企業(yè),娃哈哈集團方面曾公開透露,這種涉嫌侵權產品對娃哈哈造成了巨大損失。娃哈哈集團1991年成立打假辦,每年投入近千萬元,但仍追趕不上不法分子侵權的步伐。維權成本高、訴訟周期長,判賠數額低,訴訟舉證難等種種因素使得維權之路漫漫。
據報道,2012至2014年,平均每年侵犯娃哈哈商標案件247起。
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yè)研究員朱丹蓬說,被侵權的食品企業(yè)維權難度也很大,人力成本、營銷成本大,光靠企業(yè)自身維權是很難的。
這些年我們遇到的山寨食品
河南產杏仁露也標河北“承德”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露露”杏仁露,也多次遭遇“山寨”,如“禧寶露杏仁露”、承德杏仁露等。更有甚者,一款產地為河南焦作的杏仁露,竟然在罐體上標上“承德”二字。
“六個核桃”親戚多
“六個核桃”也成為被“山寨”最多的飲料之一。如“六仁核桃”、“六大核桃”、“六顆核桃”、“六億核桃”、“六果核桃”、“金六核桃”、“六個野生核桃”、“六個石磨核桃”等十余款。
“粵利粵”餅干廣告詞都不改
“粵利粵”、“粵利奧”、“奧利棒”……產品外包裝為清一色的藍色,包括產品構圖方面都與正品“奧利奧”餅干極為相似。有的廣告詞都不改:“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
“士力架”變身“士加力”
因“橫掃饑餓”廣告而被大家熟知的“士力架”也有不少山寨產品,“給力架”、“土力架”、“士加力”……其中,“士加力”跟“士力架”最為相近,外包裝在字體、主色調等方面都很相似。
相似、模仿引發(fā)侵權糾紛
更值得關注的是,近年來,食品行業(yè)內暢銷產品侵權案件高發(fā)。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fā)現,在三無產品、山寨的“傍名牌”食品充斥農村市場的同時,一些正規(guī)企業(yè)也因其產品相似卷入侵權案件。其中,不乏知名企業(yè)的身影。
“未來星”侵權“QQ星”
2016年3月,伊利就蒙牛旗下“未來星”產品涉嫌侵權伊利“QQ星”向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提起訴訟。伊利公司認為,被控侵權產品(2015年4月上市的蒙?!拔磥硇恰保┌b、裝潢與伊利公司的產品(2012年上市的伊利“QQ星”)包裝、裝潢在組成要素、設計風格等方面相同或近似,產品名稱也近似,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極易產生對產品來源的混淆和誤認。
今年3月1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終審判決,蒙牛公司構成對伊利公司的不正當競爭,判令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產品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涉案海淀區(qū)某超市立即停止銷售涉案侵權產品,同時蒙牛公司應當消除影響,并賠償伊利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15萬元。
在一些網絡電商平臺,新京報記者發(fā)現,訴訟中所涉及的包裝、裝潢與伊利公司“QQ星”相似的“未來星”產品仍有銷售。對此,蒙牛方面回應稱,包裝升級的未來星妙妙產品將于本周上市,對終審判決前已經生產的產品,將按照判決書的相關要求進行妥善處置。
對于該案件,蒙牛方面回復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解釋稱,“未來星”本身是一款知名商品,研發(fā)推廣投入巨大,其卡通形象來源于知識產權方的合法授權,“未來星”品牌在顯要位置突出顯示,明確標注了蒙牛商標和生產廠家,消費者不可能把“未來星”單品誤認為其他廠家的產品。因此“對判決結果深感遺憾,但我們會對其充分尊重,履行判決?!?br />
“金絲猴”仿冒“費列羅”被罰
2014年6月3日,意大利費列羅有限公司狀告上海金絲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仿冒其巧克力產品。
上海金絲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自2013年11月起生產巧斐羅榛果威化巧克力,該款巧克力的造型為金色褶皺錫紙球狀包裝+頂部白底心形小標貼+咖啡色底托,與意大利費列羅有限公司所注冊的第G783985號立體注冊商標的外形相近似,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和誤認。2015年,上海工商部門認定,金絲猴構成了商標侵權行為。根據《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浦東新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并罰款人民幣194萬元。
“紅天牛下”仿冒“紅?!?br />
2015年,南京工商部門查處一批仿冒“紅?!逼放频娘嬃稀凹t天牛下”。該款飲料包裝上,在醒目的“紅牛”商標中間寫著小小的“天下”二字。
值得注意的是,該產品瓶身包裝標有兩個注冊商標,一個是“紅天”,一個是“牛下”,并排使用,乍一看好像就是“紅?!憋嬃稀o嬃习b上標明的生產商為蘇州市康仕達食品有限公司。經查詢,“紅天”和“牛下”注冊商標已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宣告無效。
執(zhí)法人員認為,這種以使用兩種注冊商標并列,但突出“紅”以及“?!眱蓚€字,與商標持有人的注冊商標近似,主觀故意性明顯,極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屬于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行為。
“營養(yǎng)怏線”被訴遭查封
2012年,長沙哈旺有限公司推出與娃哈哈“營養(yǎng)快線”乳飲料不同類的豆奶品類,搶注“營養(yǎng)怏線”商標。包裝上“怏”字藝術體書寫,與“快”字非常相似。同年8月,娃哈哈集團以哈旺公司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5年,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法院依法查封了長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淮安海納百川飲品有限公司等企業(yè)名下的商標財產。歷時四年之久的杭州娃哈哈集團訴“營養(yǎng)怏線”傍名牌案進入強制執(zhí)行階段。
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也裁定長沙哈旺食品有限公司申請的“營養(yǎng)怏線”商標違反《商標法》,予以撤銷。
■ 專家聲音
食品侵權監(jiān)管與懲罰力度亟待加強
無論是打擦邊球的山寨仿冒,還是法律裁定的侵權行為,都與食品行業(yè)內的“浮躁之氣”有關,“走捷徑,掙快錢,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和意識薄弱”。中國品牌研究院食品飲料行業(yè)研究員朱丹蓬認為,一味追求用低成本創(chuàng)造高利潤,由此導致模仿、侵權的事情多發(fā)?!爸袊袌鎏?,渠道太深,也給這些行為提供了土壤”。
廣東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江志宏認為,知名企業(yè)商標及其產品被非法搶注或仿冒,可要求商標委撤銷仿冒商標。但目前商標侵權官司的程序較為漫長。這容易給仿冒者“鉆空子”的機會,“等正規(guī)企業(yè)把仿冒商標打掉,賣山寨貨已經賺夠了,大不了再換個地方換個仿冒對象繼續(xù)做”。
他指出,目前我國對假冒偽劣、侵權等案件的懲罰力度仍不夠強,多以罰代刑,導致侵權現象屢禁不止,多頭管理也難協(xié)調。
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后多次對媒體表示,“傍名牌”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已成為知名企業(yè)共同的煩惱。宗慶后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多次提出修改、完善《商標法》的建議,他認為必須要堅持嚴刑峻法,才能讓不法廠商沒有空子可鉆,才能營造誠實信用的社會經濟體系。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知識產權研究所教授陳麗蘋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認為,監(jiān)管部門的執(zhí)法也需加強,“一些農村地區(qū)的山寨食品往往不僅存在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的情況,很多時候食品本身質量也不過關,這就涉及違反《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需要加大打擊力度”。
今年兩會上,《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成為自1993年施行以來的首次修訂。有著“市場經濟憲法”之稱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時隔24年終于迎來首次修訂。
修訂后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首次增加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條款,同時細化了各類惡意仿冒行為,加大處罰力度,讓違法成本大于違法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