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包裝的創(chuàng)新設計在近些年來開始流行。
盡管眾所周知的盒中袋設計已經(jīng)存在了20多年,但是使用PET來代替玻璃紅酒瓶卻存在了不到十年。最新的設計在去年秋天才出現(xiàn),由Truett-Hurst公司推出。希爾茲堡的“紙瓶”,有一個模具外殼,外殼由回收紙板和一個塑料襯墊構成。
無論使用的包裝材料是什么,然而,我們必須對美國的紅酒管理有一個基本的了解,來確保包裝材料被相關權威機構接受——權威機構這里是指美國酒精煙草稅收貿(mào)易局和美國食品藥品安全局。
由美國酒精煙草稅收貿(mào)易局管理的聯(lián)邦酒精管理法案,提供了對葡萄酒的管理規(guī)范。法案規(guī)定了葡萄酒的酒精含量不少于7%,日本米酒也是。所以,酒精含量達7%及以上的葡萄酒就必須遵守FAAA頒布的包裝和標簽標準,盡管所有酒精含量超過0.05%的飲品都由TTB收稅。
酒精含量在7%以下的葡萄酒,例如葡萄酒冷卻劑,需要遵守聯(lián)邦食品、藥物與化妝品法案(FFDAC)以及正確包裝和標識法中有關包裝和標簽的規(guī)定,這些法案是由美國食品藥品安全局管轄的。
在葡萄酒包裝的管理中,就像啤酒和雪碧的包裝一樣,TTB有兩個主要考慮:安全性和包裝整體性。從第一方面來考慮,TTB有責任來確保產(chǎn)品中的添加劑和包裝材料的安全性。盡管TTB對葡萄酒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它也一貫讓食品藥品安全局的專家來保護酒精飲品消費者的安全,向食品藥品安全局咨詢葡萄酒添加成分的安全,還確保使用的包裝材料的安全性。
包裝材料也被認為是食品添加劑。在聯(lián)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的規(guī)定下,葡萄酒添加劑與其他所有食品添加劑受到一樣的對待,也就是說,在葡萄酒使用中,必須通過FDA的審查,保證安全第一。那些被FDA確認審查過的添加劑,TTB就直接允許使用,不再清除。然而,盡管聯(lián)邦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FFDCA)同樣允許那些被認為是“一般認為安全(GRAS)”的添加劑,可以不通過FDA的審查直接使用,但是管理局不會接受自己確認為“一般認為安全”,而沒有FDA的書面確認的添加劑。
對于新的包裝,TTB要求生產(chǎn)者從FDA獲得“意見”,說明這些沒有審查過的材料不會成為葡萄酒的成分,否則將不會允許使用。然后,由于FDA幾乎不會簽署這樣的意見書,這就表示生產(chǎn)商與FDA獲得食品接觸材料通告(FCN)。一旦食品接觸材料通告生效,TTB將同意FDA的確認,確認材料使用安全。他們將向生產(chǎn)者發(fā)布一份文件,說明這些物質(zhì)可以用來生產(chǎn)包裝或瓶子。
由于非常規(guī)的包裝形式會吸引TTB的注意,管理局找到了可以用于酒精飲品包裝的材料。TTB的前身,煙酒火器管理局(BATF),由一系列的規(guī)定確認了具體的包裝形式。例如,煙酒火器管理局規(guī)定82-12,管理局規(guī)定了PET被允許在消費者酒精飲品包裝中被使用。
FAAA同樣把TTB的注意力集中到包裝是否會影響葡萄酒產(chǎn)品的酒精考驗上。如果包裝與“填充標準”要求不相符,TTB就會對其產(chǎn)生疑問,所以這也導致了管理局計算和收稅工作更加困難。
對于TTB,可替換包裝也是重要的考慮,由于包裝有可能對消費者對產(chǎn)品的本身屬性,有誤導作用。
同樣,對于新的包裝材料,TTB會特別對數(shù)據(jù)有要求,來表明葡萄酒包裝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會對葡萄酒有重大的影響。
隨著紅酒可替換包裝越來越流行——部分原因在于降低的價格,更輕的重量和抵抗破損的能力——生產(chǎn)商們需要確保包裝要與政府相關管理法規(guī)相一致。